客厅里,钱高远和李安宁他妈围着餐桌吃饭。
“成天这么晚回家,也不知道在鬼混什么。”
李母一句手拍了拍钱高远,示意他别再说了。
“小宇,出来吃饭了。”
李母叫了赵宇好几声,他都没有回答。
起身去赵宇门前敲门。“小宇,出来吃饭了。”
钱高远见赵宇对李母这么不尊重,把筷子重重的拍在桌上。也许是力道大了点,其中一根掉到了地上。
“你要是不吃,你就一辈子别吃饭了。”
李安宁也是个会来事的,小跑到餐桌上。捡起掉在了地上的筷子。放在水池里,又拿出了一双新的筷子,递给了钱高远。
“叔叔,别气坏了身体,饭还是要吃的。”
赵父这个人在公司要受那些赵恩旧部的指点。在家还要别她儿子冷落。
自是需要些捧着他的。
“赵宇,你就不能学学安宁。成天吊儿郎当,深更半夜回来算什么样子。”
“哦,正好她现在才是你女儿。就让她给你送终吧。”
“你,混账。”
钱高远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,桌子是实木的,没起到什么震慑得作用,反而把赵父的手拍了个通红。
他本来是不姓赵的,为了入赘他们家甚至改了姓。所以赵宇随他母亲姓。
他一直觉得入赘是个耻辱的事,也许是他天生自卑,每次赵恩带着他参加商业会的时候,他总会觉得他们在讨论他。
赵恩在生赵宇的时候落了病根,一直都很虚弱,每天靠着赵宇和药吊着一口气,但最终还是死在了赵宇上小学的时候。
赵父是那种享受着入赘给他带来的福利,却又听不的公司里的人议论他因为入赘才得到的一切。
典型的野心比天高,却没能力,只能吃软饭。
于是赵父在他妻子死后第二天,置办好后事,对接完公司的一些事情后,立马就去改名。
没有改成原先的名字,而是改名为钱高远。
钱高远,高远,志存高远,是个好名字,但是按在他什么确实浪费了。
他软磨硬泡了赵恩好久才得到进入公司的资格。赵恩虽然爱他,但更爱这个他父亲打拼一辈子的公司。